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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结婚登记通办”当事人要提交的证件有哪些?

2022-11-07

  自2021年11月1日起,福建省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选择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需提交的证件保持不变;选择在经常居住地办理结婚登记的除上述规定外,还需提交省内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