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一批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经南安市人民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第一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105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85项,非行政许可项目20项)予以公布,请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正确有效地履行管理职责,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加快建立和完善行为规范、运行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今后,凡未列入保留目录的,不得再进行审批;对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调整而增加的行政审批项目,各部门要及时报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附件:南安市级政府部门第一批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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