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科技创业

    (一)加大技改扶持力度
    市财政逐年增加科技三项费用投入,扩大科技发展基金规模,支持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牵头设立行业性技术研发中心或投建公用性产品技术研发机构,对经国家有权部门认定的国家级技术中心一次性补助50万元,省级技术中心一次性补助20万元。



    (二)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建设
    高起点规划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不断完善孵化功能。建设标准厂房,优惠提供或租赁给高新技术企业。对取得博士学位的科技人员以及在南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出站)的博士后进入高新技术孵化基地创业的,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半年内,由政府提供10万元的创业资金。对科技人员带项目和专利在南安进行科技创业,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列入国家863科技计划项目的,政府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资金支持;列入国家级其他类别科技计划项目的,政府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资金支持;列入省级科技项目的,政府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建立新产品开发保护机制
    加大市场整规力度,加强企业专利技术、非专利专有技术、品牌、商标的保护,严格执行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完善打假网络,充实打假力量,从严打击同类企业的假冒行为,维护新产品研发企业的合法权益,调动企业开发新产品的积极性。


    以上内容节选自《中共南安市委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适用于混合所有制、外资及个私企业。

关闭窗口